《辦法》明確了氣象部門要做好天氣信息預報,要求充分發揮高速公路氣象監測預警系統的作用,加強氣象信息分析研判,按照《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發布大霧、暴雨、臺風、暴雪、道路結冰、高溫等惡劣(高影響)天氣預報和氣象災害預警。根據現有的天氣和氣象災害監測、預報、預警能力,大范圍濃霧提前6-12小時、局部地域大霧提前1-2小時、暴雨提前12-24小時、臺風提前24-48小時、暴雪提前24-48小時、道路結冰提前12-24小時、高溫提前72小時發布預報或預警。預警后應對該區段實施重點監測,依據高速公路氣象監測信息,隨時對惡劣天氣的變化和趨勢作出實時預報、預警。《辦法》明確負責惡劣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,及時發布預警信息,協助開展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評估,并提出對策建議。《辦法》要求,氣象部門利用高速公路氣象監測預警平臺,加強對高速公路沿線氣象信息的動態監測和分析研判,適時增加預報預警發布頻次,并部署各級氣象部門開展監測預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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